8月19日下午,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2026年第22期“业务交流会”。本期交流会是全省各级交易中心业务交流系列的第三期,邀请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李庚聚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第4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专题分享。交流会由中心副主任陈林主持,各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线上参与,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司有关人员一同学习。
李庚围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办法》,从立法进程、重要意义、框架结构、核心职责及咸阳实践等维度进行了系统分享。《办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第一部名称中包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部门规章。李庚重点解读了交易中心“不替代、不越位、不缺位”的职能定位,以及“服务保障、全过程记录、异常行为提醒、违法线索报告”四项核心职责。在实践经验分享中,李庚介绍了咸阳市实行开评标区物理分区管控,专家与外来人员动线隔离;设立咨询服务岗提供全流程业务引导;创新推行“五色马甲”分类标识管理制度,对各方主体身份进行精准区分;建立领导带班常态化机制,班子成员每日深入一线督导等多项创新举措。
陈林副主任在总结时指出,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系统整治工作持续深化,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建设全面提速,迫切需要全省各级交易中心加强交流互鉴、凝聚改革合力。各市(区)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核心要义,对照新规梳理完善内部制度,加快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共同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