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2026年第18期“业务交流会”,中心法规办王帆、周凤至、闫伟源三名同志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交流解读。会议由中心副主任陈林主持,中心全体人员、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司部分同志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施行以来,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修订是该法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大修订。修订草案共6章79条,新增11条,对近60处内容作出修改。2026年6月,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会上,三位同志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对修订草案的立法背景、总体思路和重点条款进行了系统解读。修订草案更加注重维护公平竞争,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准入范围,规范资格条件设置,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预算约束;更加注重数字赋能,将电子解密、远程异地评标、暗标评审等纳入制度规范;更加注重权责统一,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异常低价审查等制度。同时,进一步细化违法情形、加大惩处力度,强化信息公开、信用监管和全过程追溯,推动招标投标活动更加规范、公平、高效。

本次交流会是中心主动适应招标投标制度改革新形势、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的有效举措。会议要求,中心各处要持续跟进法律修订进程,认真学习研究,准确把握制度调整方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做好制度衔接和流程优化的各项准备,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数字化、专业化水平,为营造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