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2号)要求,陕西省人民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快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工作,确定成立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并确定对原陕西省政务大厅进行改造,作为省交易中心的办公场所。会后,根据会议要求,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处,启动了省交易中心的场所改造、机构整合和省级平台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2016年11月28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整合组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陕编发[2016]21号),撤销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陕西省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事业单位建制,整合组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陕编发[2016]21号和陕编发[2017]50文件精神,省交易中心为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代管。另外,根据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需要,在省交易中心加挂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牌子,承接省级单位政府集中采购业务。
省交易中心人员编制103名,目前在编人员平均年龄40.7岁,管理岗位34人,专业技术人员35人,高级职称16人,研究生学历以上24人。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交易服务大厅窗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