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非现金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鼓励各市场主体在交易活动中使用非金现交易保证金(投标保函、信用承诺)替代现金投标保证。现将相关使用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保函的使用
(一)纸质保函的使用:竞争主体选择纸质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按照交易文件要求,自行选择保证担保机构开具保函,开标时(前)交由招标代理公司(项目单位)进行验证。
(二)电子保函的使用:竞争主体选择电子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按照交易文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系统选择保证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开标前电子保函相关重要信息为加密状态,开标后电子保函解密,招标代理公司(项目单位)须登录省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查询并下载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开具流程图
备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指南.docx
二、信用承诺的使用
(一)项目单位使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应在交易文件中作出明确规定,并制定信用书内容。
(二)竞争主体选择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完整信用承诺书,开标时交由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进行核验。
信用承诺使用流程图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