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统一的数据要素大市场,壮大陕西数据要素交易市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征集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生态合作伙伴,聚合各方力量,促进数据要素价值有效释放,实现合作共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体
(一)数据供方
数据供方是指在数据交易中出售和提供数据产品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产生、收集、梳理、汇集数据形成数据资源的以及拥有或持有数据资源的企业。
(二)数据商
数据商是指为数据交易双方提供数据产品开发、发布、承销和数据资产的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服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为数据开发利用提供算力、存力、运力、数据硬件设施基础支持服务以及从事数据要素加工生产服务的企业。
(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
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是指辅助数据交易活动有序开展,提供法律服务、数据资产化服务、数据安全质量评估服务、培训咨询服务及其他第三方服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数据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
二、征集条件
1.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具备开展与数据要素直接相关业务的能力。
三、征集时间
长期征集。
四、征集方式
有意向的伙伴,请在陕西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系统(网址:http://113.140.18.210:28081)进行注册认证。
五、联系方式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3室数据办;
联系电话:029-8866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