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咸新区同方丝路院未来研究院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价 |
175万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14日10:0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11日17:00 |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4日 9:00 |
|||||
所在地区 |
陕西省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
|||||
交易中心 |
联系人:赵工、陈工 联系电话: 029-33585730 |
|||||||
咨询报名 |
项目咨询:陈先生 16602923723 |
|||||||
一、转让方承诺 |
||||||||
1.本转让方转让的股权权属关系明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事实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 3.本转让方已如实填写本《转让申请书》《转让承诺书》并提交有关附件,对转让标的涉及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力限制状态等事项已在信息披露书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4.本转让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并同意交易中心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5.截止标的评估基准日,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范围之外的资产、债权、债务,不存在未申报的抵押、担保、诉讼等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已知悉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同意按照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组织实施交易。 7.因我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给交易中心、代理机构、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规则,本转让方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西咸新区同方丝路未来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世纪大道29号西咸人才大厦13层1301号 |
||||||
法定代表人 |
钱志勇 |
成立日期 |
2019年11月13日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万元 |
|||||
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1100MA6TQD3D7Q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产业及技术动态监测、需求分析与发展预测;产业技术标准以及知识产权运用支撑政策研究;科技型企业孵化;产业核心技术研究开发和集成创新;技术转移和成果产业化;公共技术和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知识产权转让;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活动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网站运营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与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有产权租赁,产业园区运营管理。 |
|||||||
是否含有国有土地划拨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65% |
|||||||
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5%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12月31日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单位: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15.58 |
-5.73 |
-5.7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13.94 |
318.50 |
-4.56 |
||||||
审计机构 |
陕西佳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2025年2月28日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21.99 |
-21.9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21.57 |
71.44 |
50.13 |
||||||
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31日 |
|||||
核准(备案)单位 |
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年3月6日 |
|||||
总资产 |
325.35万元 |
总负债 |
225.52万元 |
|||||
净资产 |
89.83万元 |
转让“标的”的对应评估值 |
31.44万元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张涛 |
注册资本 |
30000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长路与金融二路西北角创新大厦1909号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 |
|||||
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61000055565741XL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 |
|||||||
批准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主管部门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西咸集团转让同方丝路未来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35%股权的批复 |
|||||||
四、交易条件和竞买保证金设置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西咸新区同方丝路未来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35%股权 |
||||||
交易方式 |
整体转让 |
|||||||
转让底价 |
175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签订《股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股权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结算账户; 2.本次股权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受让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受让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股权转让完成且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因标的企业经营活动而导致的经营性损益,不影响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2.标的企业原股东如针对本次交易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本次交易转为线下交易,具体操作及相关事项以后续公告内容为准。 |
|||||||
其他需披露的内容 |
1.凡参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其他参与方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告披露信息及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对自己参加交易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信息及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2.本股权转让公告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3.获取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参与网络竞价的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
|||||||
竞买保证金设置 |
是否设置竞买保证金 |
否 |
||||||
五、信息披露 |
||||||||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六、交易方式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后,于2025年4月14日上午10:00起,通过新区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及受让方。 |
|||||||
竞价设置 |
自由报价周期为60分钟,在此期间竞买人可随时出价,在自由报价周期结束前30秒(含30秒)之内,如无新的有效报价出现,则竞价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