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延市自然告字[2025]第1号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延安新区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亩) | 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H1-08 | 延安新区 | 供热用地 | 7.3425 | ≤0.5 | ≥20% | ≤25% | 50 | 881 | 881 | 15 |
P2-20 | 延安新区 | 商住、住宅 | 115.209 | >1且≤2.1 | ≥35% | ≤20% | 商住40、住宅70 | 20057.5 | 40115 | 300 |
D1-18-01 | 延安新区 | 商住、住宅 | 77.61 | >1且≤1.5 | ≥30% | ≤28% | 商住40、住宅70 | 14274 | 28548 | 2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以上宗地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出让,如申请竞买人达三家及其以上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不足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4月01日按下列联系方式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及递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16时整。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竞买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4月01日17时确定其竞买资格,并告知其具体出让方式。
六、出让方式及竞买时间、地点。
1、H1-08号宗地:
拍卖出让时间:2025年04月03日上午9时00分开始。
挂牌出让时间:2025年03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2025年04月03日上午9时30分。
P2-20号宗地:
拍卖出让时间:2025年04月03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
挂牌出让时间:2025年03月24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3日上午10时30分。
D1-18-01号宗地:
拍卖出让时间:2025年04月03日上午11时00分开始。
挂牌出让时间:2025年03月24日上午11时00分至2025年04月03日上午11时30分。
出让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H1-08、P2-20、D1-18-01号宗地竞得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H1-08号宗地土地出让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P2-20、D1-18-01号宗地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50%的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缴清。
2、以上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3、以上宗地以现状条件出让。
4、在延安市有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杰
联系电话:13244137777
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金融大厦2004室
九、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1、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延安南桥支行
账号:6100 1683 6110 5801 2345
2、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延安七里铺支行
账号:2609 0807 2928 0104 714
3、开户单位:延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2690 1601 0400 09016
4、开户单位:延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1028 1922 2670
5、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6168 9999 1010 0030 19871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