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哪查看药耗集中采购相关通知信息?
答:可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sxsyxcg.sxggzyjy.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交易大厅”栏目可查看药械集中采购相关通知公示公告信息。
2.你们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陕西省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9-88661311(药品:周一、周三14:00-17:00;医用耗材:周二、周四14:00-17:00;平台操作:周五14:00-17:00)
3.如何申报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挂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产品须具备国家医保统一编码,且在全国三个及以上省份有挂网记录(药品申报时,广东、重庆除外),申报价格不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满足条件后,企业可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联审通办”进行线上申报。
4.申报挂网有固定时间限制吗?
答:没有固定时间,随时可以线上申报。平台每月15日起集中处理上月15日0时至本月14日24时申报的产品,公示后完成挂网。
5.企业登记或产品申报时无法上传图片
答:上传需要先安装电子签章控件,如仍无法上传建议更换为360浏览器、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电脑等方法。
6.未按要求联动全国最低价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有关规定,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联动需在新的全国最低价(含广东、重庆)出现30天内,在我省平台进行降价操作。
其中药品未按要求联动全国最低价的,一经查实,取消挂网资格,一年内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
医用耗材未按要求联动外省最低挂网价的,经价格联动查实,企业可在规定期限内以比对省份最低价为基准申请降价10%,以保留挂网资格;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降价(含降价不到位),则取消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挂网。此外,因价格联动被撤销挂网的耗材产品,企业愿意以全国最低挂网价为基础下调10%的,仍可在撤网后申请恢复挂网。
7.我公司产品已停产,可否在平台申请撤销挂网?
答:不能撤销挂网。若产品已停产,可申请暂停挂网。
8.国家医保编码与陕西省平台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答:已挂网产品的基础信息(除生产企业、申报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外)变更,无需主动申请,等待国家数据下发后系统自动更新。
若医保编码发生变更(新旧码),旧码仍挂网时可继续使用,新码需按动态调整要求重新申报;旧码已撤网的,可现场递交材料替换。
9.产品的信息如何变更?
答案:(1)产品企业信息变更(如增加生产企业、变更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代理企业等),需递交相关材料办理,详见陕西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修订版。
(2)产品基础信息变更(如通用名、剂型、规格、注册证号等,不含医保编码),系统自动同步国家医保平台数据,无需主动申请。
(3)医保编码变更,企业需以新的医保编码重新申报挂网,不能自动同步。
10.医疗机构如何设置配送企业?
集采产品:签订完成三方购销协议后,医疗机构可直接在院内目录内设置配送企业,无需生产企业额外操作。
限价挂网产品:生产企业需先在招采子系统“配送关系管理”模块与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并为医疗机构预设配送企业,之后医疗机构才可在院内目录内设置配送企业。
11.集采三方协议如何更换配送企业?
答:可在线更改三方电子合同中的配送企业,中选企业登录陕西省招采子系统,在“撤销合同管理”模块提交变更申请,经系统审核通过后,重新遴选配送企业,在线确认并签订三方电子合同。